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1 08:5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8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1〕218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包括: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强化信用信息差异化应用;建立监督协同机制等。

(一)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严格专家抽取与使用,强化见证抄告,规范劳务报酬支付,推进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等工作。

(二)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不断优化平台系统功能,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加快各行业招标文件电子化标准模板应用,推行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电子化自动发布,加快推动履约保证、质量保证在线监管,加快推动中标合同在线签订。

(三)强化信用信息差异化应用。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信息,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具备优良信用的投标企业。

(四)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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