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济宁市建筑业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2-21 08:5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总编号:043

类 别:城建与环保  

分类号:014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大力推进济宁市建筑业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

代表姓名

高福军 等 1 名

代 表 团

任城代表团

代表证号

56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3853709962

通讯地址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近年来,随着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业成为地方税收重要增长点。为增加建筑业税收,扩大产业规模,急需推动本土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市政府近年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济宁市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建筑业发展仍不尽如人意。经调研,我市建筑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如下:

一、建筑业发展情况

(一)2020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940.53亿元,同比增加12.09%;利润总额31.68亿元,同比增加7.12%;实缴税金29.18亿元,同比增加4.37%;房屋施工面积5450.1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7.63%;外出施工产值184.96亿元,同比增加1.21%。

(二)外地企业抢占本地建筑市场现象凸显。相较于外地多有地方保护政策,我市目前完全放开市场,涌入大量外地企业,造成建筑市场混乱,本地企业经营困难。2020年,全市公开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标段)总数合计1353个,其中外地企业中标 625 个,外地企业中标率46.2%;项目总中标金额合计 768亿元,外地企业中标金额428.5亿元,外地企业中标金额占比55.8%。

(三)本地企业资质等级较低,缺少龙头。目前全市建筑业企业共有1522家(其中壹级企业111家,贰级企业414家,叁级企业844家,不分等级企业153家),没有特级企业,整体资质等级偏低,竞争力不强。

(四)惠及建筑企业的政策需加强。近年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济宁市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9〕32号)和《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济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政策宣贯力度不足,相关配套办法、具体推进措施亟需出台。

(五)部分招标人意向性较强。在调研中发现,个别项目的建设单位意向性较为明显,在编制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于“定制条款”,倾向于外地大型施工企业,潜在投标人多次提出异议要求修改条款,但招标人多拒不修改。

(六)外地企业带走税收。经咨询会计事务所,以1亿元项目为例,若为外地企业中标:在抵扣进项税后应交税金约581.24万元,其中,交本地税金226.42万元,交外地税金354.82万元,约61%的税金流入外地。若为本地企业中标:税金581.24万元全部留在济宁。如劳务税收,江苏省税收低于山东,本地劳务公司到外地注册或纳税;另一方面,支持政策不足也导致本土公司外出注册分公司,例如,山东美达建工集团在成都设分公司,承揽了多个大型幕墙工程,但其税收多留在成都。

(七)招标控制价过高。当前我市建设项目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编预算后,仅需在行政审批局备案即可进入招投标程序,由于缺少控制价审核,本地项目控制价多高于外地,吸引了外地企业来济投标。此种做法对于简化手续有很好作用,但对于节约财政开支等尚有弊端。如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选定监理等咨询单位,控制价1200万元,高于类似工程水平,造成国有资金流失。

(八)装配式建筑推广难。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和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推进智能建造,提升工程品质,节约能源资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济宁市围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目标,加速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经调研,目前装配式还存在推广难,房地产企业接受程度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

二、工作建议

一是实行信用评价结果联动招标投标。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招标项目,设置信用分值,强化信用监管力度,也能提高本地企业竞标优势。据调研,省内先进地市5年前即采用信用联动,济宁目前尚未使用这种办法,外地企业进入济宁市场成本极低,围标、串标等行为易发且难以取证。据了解,有来自河南的70家企业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二是试点“评定分离”方式。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在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依法保障招标人的权益。建议学习深圳等先进城市做法,由政府提出要求,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本地企业或在本地注册分公司的企业,从而促进本地建筑业发展。

三是是组建本地建筑业航母。由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牵头,整合建筑业资源,联合本地建筑企业组建成立大型龙头建设集团,集中优势申报特级资质(施工综合资质),增强本地企业的竞争力。

四是建议创新土地出让条件。针对本地企业民用建筑市场融入性不强的问题,借鉴先进城市操作经验,探索研究在拿地环节,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参与我市房地产项目工程承揽,由本土建筑企业或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公司或达到缴税级别的分公司承揽的工程不低于80%。

五是鼓励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国有投资平台混改。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混改可以深化国资企业改革,推进国资国企发展,也为民营建筑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有望在现有业务上与混改企业形成协同效应,从而更好的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发展。

六是建议审核招标控制价。由财政部门或者住建部门对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对不按照计价规范和要求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纠偏,既节约财政资金,又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健康。

七是加大装配式推广力度,加强装配式建筑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一方面,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拓宽装配式建筑应用领域。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等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积极探索推广钢结构农房建设。逐年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把装配式建筑建设指标列入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考核范围。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形成多方参与、有效协同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满足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建议日期 

2021-01-24

审查意见

接收

2021-01-24

办理单位

主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附议人


姓名

代表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