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典型引路 以点带面汶上奋力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示范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20 17:35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2022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为乡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汶上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将县招标采购标准限额以下,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和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建设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和物资、服务采购,国有集体资产、村集体资产、农村土地产权、宅基地产权、已破产或兼并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出租、出(转)让、发包等项目,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交易。

一、创新建设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是形势所需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惠农资金扶持政策越来越优厚,乡镇资金利用环节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及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为此,积极探索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刻不容缓。

汶上县结合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及乡镇工作实际,提出了建立镇村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新思维。通过建立镇村公共资源交易站,将限额以下的乡镇(村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农村集体产权处置、新农村建设等交易权限下放到乡镇政府,压实乡镇主体责任,规范村级集体经营行为,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

二、创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破解基层资金监管难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集中对全县各乡镇及部分村居进行深入调研,借鉴外地先进运行机制和管理经验出台了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的实施方案。制作涵盖各公共资源交易门类的交易文件示范文本、交易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制定开(评)标工作纪律、评标专家工作守则、交易站管理制度等交易制度,有效提高了交易文件编制质量和交易便捷度,确保交易项目公正、规范、高效、便捷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工作专班,下沉一线,从场地选址、人员配置、功能室布局、制度建设、操作程序等方面加强指导,全力帮助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同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从场地、配套设施、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方面予以重视和支持,确保交易站建设有序推进。

2.明确范围标准,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制订《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进站交易范围和标准》,将县招标采购标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有关的设备、材料、服务采购,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土地产权、宅基地产权出(转)让等项目,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交易。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作。编制《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资料汇编》,为交易站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业务参考。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招标制式材料、交易站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职责。

4.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运行效率。明确专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程指导,保障业务正常开展。适时采取专人专项授课、组织集中学习等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交易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示范先行,逐步推进。在全县范围中选择苑庄镇、郭楼镇、次邱镇、刘楼镇、义桥镇五处乡镇为交易站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工作成效越发凸显

推进乡镇交易站示范试点建设,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典型,前期确定的5个示范试点中,对促进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此项举措被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济宁日报、汶上政务信息宣传报道。

1.通过将镇村限额标准以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农村集体产权处置、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全部纳入乡镇交易站进行交易,赋予了乡镇更多的公共资源交易处置权限,实现了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规范乡镇、村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遏制了资源配置领域的腐败,为进一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农村“三资”管理与放管服改革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契合点,镇村交易活动更加阳光透明、客观公正。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明显提升,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3.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镇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村发展活力得到激活,经济秩序得到维护。不断深化镇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依托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交易数据探索基层经济发展运行状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破解制约瓶颈。依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程序和承包合同,定期开展公共资源业务培训。不断激发基层经济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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