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结合“专门面向” 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遴选服务商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22 17:53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6月21日,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经过7个多个小时的评审,顺利完成开评标。这也是我市组织实施的第二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或经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项目共有30家车辆维修企业响应,25家供应商通过了资格审查,经过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了20家入围供应商,淘汰率为20 %。入围供应商将为纳入济宁市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所有公务用车(包括各类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专用车辆等)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作为财政部认定的第七种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从根本上构建起小额、多频次采购长效机制。该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质量优先法评审,协议有效期为2年。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第一阶段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公开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从山东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了5位评审专家。第二阶段合同授予环节依托齐鲁云采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组织实施,此阶段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执行,通过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与要求及时将车辆保险信息传输到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需服从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的管理要求,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入围供应商须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市机关事务中心建立定点供应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评价考核机制,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迅速组织入围供应商入驻齐鲁云采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市级采购单位提供强有力的采购保障,践行“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加快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采购一科  采购二科
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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