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印发《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6 17:36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济宁市印发《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近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明确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创新试点城市,清除招投标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2022年山东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也根据山东省实际提出了5项创新方案。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招标投标事项便利度、提高交易各方主体满意度,根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现状和发展,联合9部门制定了《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个大部分,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一)工作目标。聚焦各方交易主体,对标先进找差距,持续提升招投标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水平,优化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省内领先”。

(二)工作任务。主要在持续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招标投标全流程服务和监管水平、优化提升招标投标法规制度环境和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4各大的方面提出了30条对标提升计划。除了《2022年山东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提出的5项方案外,《方案》又对“评定分离”、远程异地评审、电子档案深度应用、平台互联互通、数据交互、流程优化、创新试点等多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划。

(三)保障措施。为了保证方案的落实、落细,提高保障,《方案》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制度保障以及部门间协调配和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同时,为了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还对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做了规定。


供稿:业务管理科
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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