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29 15:15 信息来源:济宁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017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分工的通知》(济编〔2013〕23号)将职责调整为

  1.对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及交易文件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承担审核失察责任;对行政监管部门越权审批或违反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向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出具书面整改函;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拒不整改的,可予以受理并向市监察局报告;

2.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布交易公告、招标报名、开标、评标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提供使用评标专家库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配套服务,为行政监管部门进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维护交易秩序;配合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出现的争议和矛盾;承担因服务不到位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责任;

3.参与场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发现场内交易活动违法违规的,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和纠正;发现行政监管部门违法违规的,应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接受投诉举报,及时转交并协助与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

4.建立和完善交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服务;牵头构建信息交换平台,为招标投标各方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向行政监管部门及时传送交易信息,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济宁市科级防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制度、场内管理制度等;承担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6.指导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7.负责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采购相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算包括: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17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17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79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54.8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4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7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86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5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86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4.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4.86万元,比上年增长1%,主要是落实基本工资调整政策等,人员支出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也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74.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及经费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监管平台的运行,交易监管平台的电子化建设和系统维护升级,招标采购专家的评审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57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6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减少15.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减少 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提倡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提倡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0月 31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件、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预算单位均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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